世界聚焦:​息县人民法院:原告要6万,被告却给了12万?看法官如何倾心化“薪”结
发布日期: 2024-07-09 17:08:58 来源: 中华网河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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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息县人民法院杨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民事的案件,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高效解决纠纷,充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。

基本案情

付某家住杨店乡,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,农闲的时候会跟着工友在全国各地的工地上打工。去年夏天付某经老乡介绍到开封市某工地干活,工程结束后,包工头王某因资金短缺就只给付某出具了一张欠条,欠条载明所欠劳务工资6万余元。然而秋去冬来,辗转一年过去了,王某迟迟未将工资结清,付某遂持欠条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王某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。

调解经过

收到材料后,杨店法庭庭长吕晓云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王某,王某电话中称对欠条没有异议,但因为工程款没下来,希望与付某进行协商。但调解中,因双方始终未达成调解意见,案件及时转立案处理,并于6月底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付某、王某围绕案件中的其中一个条子争执起来,经询问,原来王某还向付某出具过一份载明平方数的工作量结算条,只是该结算条上并没有载明单价及总工资数额,出于对该结算条证明效力的担心,原告并没有向法庭提交。

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,征求了原、被告双方意见,案件暂时休庭,并将本案转至杨店法庭的“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调解室”进行调解。吕晓云从法理角度出发,向被告王某释明了工作量结算条的证据效力,并积极和调解员一起反复与双方确认付某干活时的工资标准,最终通过载明工作量的结算条计算出了付某应得的工资数额,经双方确认,王某应该付给付某的工资为12万元。通过调解,王某也感受到了法官的温情及王某的诚意,于是放下心结与芥蒂,和王某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。对王某来说,法庭通过调解为其延长了付款期限;对付某来说,自己的血汗钱最终得以确认,也避免了再次诉讼可能引发的风险。至此,付某、王某二人心中都如释重负,该案圆满解决。

法官说法

民生案件无小事,司法为民是宗旨。息县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履职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在化解矛盾过程中,切实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,从双方当事人真正关心关注的角度进行耐心调解,用心用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,帮助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“最优解”。下一步,息县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,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诉源治理成果,依托“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调解室”,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、便捷、高效的司法服务,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。(郝昱玮 李泽昌 殷会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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